上回说了大卫,这回再说说小金。
小金正式成为我的同学,是在我们进中学后。他是在朝鲜学校读小学的,但因为是我在隔壁弄堂的同学的邻居,课余都喜欢在一起玩,他又特别喜欢追我们班级的女孩子,所以彼此都很熟,像真的同学。
他是独养儿子,父母都是朝鲜人,估计是南朝鲜,父母在世的时候,中国和南朝鲜没有建交,所以从来没有听说回过国。中韩建交可以来往时,父母去世了,估计亲戚也不熟悉,结果也没有回过国。所以尽管我们都叫他“小朝鲜”,但他除了会说朝鲜话,连朝鲜的土地都没碰过,还不如我:去过首尔(我去的时候叫“汉城”)、釜山和济州岛。
他母亲待人和蔼可亲,他老爸就凶巴巴的,爱喝酒,喝醉了就打人,金看到他老爸,就像看到瘟神一般,有几次逃到别人家里过夜,害得他母亲到处找他。在我的脑海里,这就是典型的朝鲜家庭!他只有一个姐姐,长得很漂亮,嫁给了中国人。
因为是外国人,在中国经济困难和“文化大革命”的时候,他家的伙食分配是很好的:能买到特供的油糖蛋肉,所以养得白白胖胖,体力也特别好,我们搞体育竞赛,都喜欢拉他参加。早上他带我们跑步,纠正我们的姿态,以至于我这个体育一塌糊涂的人,居然中跑还能达标!锻炼完了,他回家喝牛奶啃面包,我们只好吃泡饭啃酱菜。
自从我和小金认识后,一直关系不错,有点惺惺相惜的意思。可能出于对“外国人”的敬畏,同学和老师都有点迁就他,迟到早退无人理,寻衅泡妞没人管,好在他本质还可以,没有发展到偷鸡摸狗的地步。学农时,他和我搭班每周做一次值勤,只有在这一天,我们小组才会有肉吃(每天的菜金和米量是由我定),他会烧红烧肉,酱油和白糖是他到同学或老乡那要来的!白天我们下地干活,他就东游西荡(政策允许外籍学生不参加学工学农),抓些田鸡、摘点扁豆回来改善大家的伙食。
现在碰到他,依然圆滚滚、胖乎乎,眼睛挤成一条线,跟他老爸一样爱喝酒,喝了酒硬要开车送同学,有次被送的三位女生索性陪他到咖啡馆坐坐,让他酒醒醒再开!
上月下旬,我班十几个同学相约去苏州看望老师,他晚上喝酒多了,在舞厅睡着了,着了凉,第二天拉肚子,大家都关怀他照顾他,小金同学很感动,特地写了首打油诗表达了感激之情,还定做了生肖挂件,准备下次聚会时送给同学们。


